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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新能源公司环教基地课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1-10-21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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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随着海心沙项目的正式运行,为做好环保的宣传,提升人员对环保行业的认识,需采购两个课程,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实新能源公司环教基地课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
服务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服务前期:开展基地环境教育资源、课程需求等调研工作;
服务中期:针对土壤主题、水资源主题分别设计课程;
服务后期:课程正式落地实地前的试课、磨课。
2.服务要求
(1)课程必须有详细的方案,包括目标、重点难点、教具的使用、操作性强的具体步骤、讲解词的设计;
(2)土壤课程效果达到参加人员能够辨别常见土壤的类型,基本了解各类土壤的作用,学会保护土壤,做到爱护环境,参与生态城市建设;水课程效果达到参加人员了解水资源的分布及情况,学会珍惜水资源,发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参与环境保护,在生活中做到懂水爱水惜水。
五、完成时间
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课程设计到课程落地实施要求。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供土壤课程和水课程的课程大纲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成交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作为前期款项;
2.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土壤课程和水课程具体方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成交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作为中期款项 ;
3.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土壤课程及水课程具体课件PPT并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七、报价
采购限价:¥100,00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课程设计费、服务费、人工费、税费、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如有,邮寄报价必须提供,详见附件)
6、提供过往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及密封文件袋封面,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密封完好(一式两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人民币2000元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15:00(星期三)。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文件,其中:
1、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从新型冠状病毒中高风险地区到现场报价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无异常证明,并提供行程绿码、粤康码绿码,否则不得进入海心沙岛。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6C会议室(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或导航“北京琪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海心沙项目部)”往前约70米)
2、报价人可通过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18468187249)
十二、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出示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采购人公司。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实集团及采购人公司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询价公告】东实新能源公司环教基地课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东实新能源公司环教基地课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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