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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运营大宗辅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0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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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运营大宗辅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运营大宗辅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DY-HD-03-093-137(20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运营大宗辅料采购项目;
2、包号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号 辅料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 单价预算金额
(元/吨)
预估采购总金额(万元) 供货期限 备注
A 氨水 6000吨 1450 870 2022年02月01日至2023年01月31日 合同有效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10%的(原材料价格以卓创网(http://www.sci99.com/)的原材料巴陵石化99.6-99.9%液氨月平均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均可提出调价申请,调整后价格,在下月执行。
中标人需调价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生效;当满足价格下调条件时,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调价后生效,在下月执行。
变动价格的计算方式:基准价±巴陵石化99.6-99.9%液氨月平均价格×20%×巴陵石化99.6-99.9%液氨月平均价格波动比例。(基准价为中标价)
巴陵石化99.6-99.9%液氨月平均价格波动比例=(当月平均价-基准月平均价)/基准月平均价×100%(注:本次合同以卓创网上巴陵石化99.6-99.9%液氨2021年12月平均价格为月基准平均价,当月平均价为卓创网上巴陵石化99.6-99.9%液氨的当月均价)。
B 活性炭 350吨 7560 246.6 2022年01月06日起至2022年07月05日  
C 石灰 8500吨 1000 850 2022年01月06日起至2022年07月05日  
D 液碱 6000吨 1900 1155.104 2022年02月01日至2023年01月31日 液碱采用调价方式:
合同有效期内,液碱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10%的(价格以卓创网(http://www.sci99.com/)的广东32%离子膜碱月平均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均可提出调价申请,调整后价格,在下月执行。
中标人需调价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生效,当满足价格下调条件时,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调价后生效,在下月执行。
变动价格的计算方式:基准价±广东32%离子膜碱月平均价格×广东32%离子膜碱月平均价格波动比例。(基准价为中标价)
广东32%离子膜碱月平均价格波动比例=(当月平均价-基准月平均价)/基准月平均价×100%(注:本次合同以卓创网上广东32%离子膜碱2021年12月平均价格为月基准平均价,当月平均价为卓创网上广东32%离子膜碱的当月价)。
盐酸 60吨 1400  
硫酸 40吨 1676  
E 水处理生产药剂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要求 340 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  
 
3、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氨水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氨水生产厂家。
3.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本次拟投货物。        
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1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氨水业绩合同2份,且每份不小于950吨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供货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供货量的,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销售量证明(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或由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活性炭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材料)。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垃圾发电厂活性炭销售业绩合同2份,且每份不小于200吨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供货期限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供货量的,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销售量证明(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或由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采用罐车运输。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1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石灰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石灰生产厂家。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垃圾发电厂熟石灰业绩合同2份,且每份不小于5600吨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供货期限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供货量的,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销售量证明(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或由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包:液碱、盐酸、硫酸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授权经销类供应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
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1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工业企业销售液碱业绩合同2份,且每份不小于1000吨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供货期限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供货量的,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销售量证明(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或由买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包:水处理生产药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膜阻垢剂、膜杀菌剂投标人须取得进口品牌的经销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进口品牌膜阻垢剂、膜杀菌剂厂家的膜兼容性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2个或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水处理生产药剂项目业绩合同,合同中需要包括药剂清单中5种或以上(每个业绩可以多份不同药剂合同叠加组成)的药剂(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供货期限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及获取公告信息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http://www.dshuanbao.com.cn/)、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 www.zhongyuanzb.com)。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至以下网上下载: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七、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2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邹祥福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招标人: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招标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运营大宗辅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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