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1-05-12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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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公告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现拟委托一家专业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次采购通过遴选的方式开展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西边端(即麻涌环保热电厂西侧),总占地面积约294亩,总投资约19.05亿元,设生产区及环保教育中心两大区域,其中生产区设6大单元,包括:焚烧处理单元、表面处理废物处置单元、物化处理车间、废矿物油综合处置单元、废线路板处理车间、废包装桶清洗回收车间,同时配套生产所需的储运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可实现外收处置26大类工业危险废物共约31.61万t/a的处理规模。项目一次设计,于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服务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外收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万吨/年回转窑焚烧生产线及0.03万吨/年收集暂存配套设施(危废焚烧车间、预处理车间、可燃废液罐区、1#丙类暂存库、废水处理车间和检测中心)等。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固体废物焚烧处理项目环保验收业绩(提供至少一个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遴选文件。
五、报价
1、采购限价:¥291,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具体包括内容: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用;申请表、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3、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六、付款方式
(一)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5%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二)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
(三)成交人提供全部的监测报告,且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开、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档案工作后,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四)成交人在中标后缴存的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每次支付合同费用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资料。
七、保证金
1、报价人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2、各报价人在遴选前需缴存(限价的2%)580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在遴选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款后无息退还。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帐号:8114801014200219007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格式自拟,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固体废物焚烧处理项目环保验收业绩(提供至少一个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一式二份,一份随报价文件装订,一份与汇款单单独封装提交)
7、报价人其他补充资料(如有):如公司信誉情况;公司资质文件;财务状况;技术人员及其证书;本项目服务方案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遴选程序
1、遴选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 
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遴选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办公楼新管理大楼7C会议室(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18676393552。
2、遴选开始后,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将一一就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洽谈;然后采购人将就各报价人反馈的意见进行统一的澄清。
3、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内部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方案进行评议,推荐成交人,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十、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出示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我司,且进入我司人员不得超过2人。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报价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本项目串标围标的认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串标围标的规定执行,报价人被采购人认定为串标围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关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遴选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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