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心沙园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1-05-13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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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需建立海心沙园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提供应急体系建立及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海心沙园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
服务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海心沙园区各项目概况
1、麻涌垃圾处理厂一二期(焚烧项目)
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配置3×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机械炉排炉工艺)和2×18MW的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110kV双回输电线路。目前该项目委托光大能源公司运营。
2、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
餐厨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300吨,地沟油10吨。项目将建设沼气利用系统,将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进入沼气脱硫及提纯天然气系统,沼气处理规模为30000Nm/d(已建成运营)。餐厨项目设有一支餐厨垃圾收运队伍,配备餐厨运输车近20辆,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3、海心沙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规划,每年可处理处置26大类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共31.61万吨(包括:焚烧处理6万吨、物化处理5.5万吨、表面处理废物处置13.3万吨、废线路板处理1万吨、废矿物油回收处理5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0.03万吨以及废包装桶回收利用0.78万吨)。
4、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项目(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2250吨/天,年发电量超5亿千瓦时。配置3*750吨/天炉排炉焚烧处理线和2*4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系统设施,2021年4月实现“一炉一机”并网发电,2021年实现全面建成投产。
5、海心沙运输中心(东莞市新东泰物流有限公司)
主营公路运输项目,主营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运。现有危险品输运车辆5辆,普货箱式货车1辆。
6、海心沙物业管理(东莞市新东清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海心沙园区的园区绿化及道路清洁、宿舍、食堂、园区安保管理等。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风险评估
在对园区情况调查研究及初步分析后,组建专家组对海心沙园区各项目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评估范围: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光大能源(麻涌热电厂的运营方)、东莞市新东泰物流有限公司(危废运输公司)、东莞市新东清环保有限公司(物业、安保)。
2、应急资源调查
对园区各公司现有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并对项目所需配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提供园区各公司所缺应急物资清单。
调查范围:东实新能源(总公司)、子公司新东欣(危废处置)、子公司新东元(生活垃圾焚烧)、光大能源(麻电的运营方)、新东泰(危废运输公司)、新东清(物业、安保)。
3、应急预案编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局令第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程序为依据,正式开展海心沙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要对接东实集团总部应急预案,下接新能源及园区子公司的应急预案。
4、应急联动响应及队伍建设
梳理各公司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指导海心沙园区应急队伍建设:含人员划分、各队伍职责,应急人员所需条件,各应急抢险队伍主次责任,人员物资调控等。
5、组织专家评审
供应商组织外部专家对所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形式评审及现场评审,并确保通过,形成专家评审记录表;
6、应急预案发布与备案
在完成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及现场验收工作后,开展应急预案发布与备案工作;
六、完成时间
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七、支付方式
1、成交人完成服务后,所有服务验收合格且成交人提交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价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36000.00元(含税)
报价包含运费及此项目可能产生的费用,总价包干。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信息情况表(按模板格式备注要求填写,如在过往项目已提交过该表的报价人无需重复提交);
6、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及密封文件袋封面,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密封完好(一式两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一、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报价人需缴存(限价的2%)人民币720元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星期四)。
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办公楼7楼7C会议室(3号门岗进入,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29192073
十三、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出示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我司,且进入我司人员不得超过2人。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中标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本项目串标围标的认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串标围标的规定执行,报价人被采购人认定为串标围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询价公告】海心沙园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服务采购

【询价文件】海心沙园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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