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单位制作与安装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沙盘,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沙盘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1、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项目现有沙盘(尺寸2m*3m*1m)转移安装2、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新沙盘模型制作及安装;
3、项目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dshuanbao.com.cn/)。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境外制造厂商可直接投标或通过境内子公司投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次不接受贸易性代理单位投标, 但接受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服务性代理人投标。
3、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
4、具有沙盘模型制作、安装的业绩(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2个或以上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位于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鸡头山地块,总占地约248亩,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占地约87.7亩,于2018年6月投入试运行,现已填埋稳固化飞灰约53万吨;二期项目占地约160.3亩,准备启动建设,建设总库容约176万m³,使用年限约11年。为了更好的宣传、展示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拟将一期项目、二期项目一起整合制作沙盘模型。
2、服务内容
(一)双方有关在模型制作过程中的工作沟通,以书面文件为准;
(二)本模型制作完工,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到中标人现场验收,经采购人验收签认可后,方可发货;
(三)保修期为12个月,自模型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后开始计算。保修期间如因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模型受损,中标人酌收供料成本进行维修;如因中标人模型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四)要求沙盘尺寸3米*4米,建筑比例1:250;
(五)沙盘范围以航拍图范围为准;
(六)沙盘制作效果参照一期项目现有沙盘为准,作为效果要求;
(七)填埋场项目办公楼,道路、车间等区域需增加灯光;
(八)建筑按照施工图精细写实制作,景观环境写实制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填埋场四周按照实际高程,模拟鱼塘、现状草木情况制作;
② 填埋场一期项目库区按照封场(高程参照设计库容)后情况,种植草皮及小型灌木制作模型,二期项目库区体现防渗层铺设完成后的基坑形状;
③ 填埋场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处理区需体现渗沥液收集、储存、处置整个流程,办公区按照现状建筑物、道路等设施制作模型;
④ 沙盘制作时,项目红线外四周地貌山势以及人工湖、水库一角需要写实制作。具体以现场实勘以及甲方提供的地形图为准。
(九)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一期)项目现有沙盘(2m*3m*1m)从一楼转移安装至五楼,电梯轿厢宽2米,深1.5米,高2.4米,电梯门2米*1米。
五、服务工期
工期为30个自然日,从采购人提供制作模型所需全部确定图纸并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算,至完成拼装并调试合格。
六、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模型制作完成先通知采购人到中标人生产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模型运输至采购人现场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完成原一期项目转移安装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4)预留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12个月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5)中标人收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报价
采购限价:¥ 63771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如有);
6、合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保证金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1275.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原则上由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天缴纳,特殊情况可延迟一个工作日(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该报价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毕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谢岗支行
账号:21001019001002712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成交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开标地址: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可导航“汇进车行-南门”,其正对面保安亭进来即可)。
3、原则上响应人应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提交的,应确保邮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现场(顺丰送至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63982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报价函上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如单价乘以数量合计后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疫情期间,凡是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响应人代表均需提供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
20 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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