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现需委托一家专业公司对东莞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及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及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西边端(即麻涌环保热电厂西侧),总占地面积约294亩,总投资约19.05亿元,设生产区及环保教育中心两大区域,其中生产区设6大单元,包括:焚烧处理单元、表面处理废物处置单元、物化处理车间、废矿物油综合处置单元、废线路板处理车间、废包装桶清洗回收车间,同时配套生产所需的储运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可实现外收处置26大类工业危险废物共约31.61万t/a的处理规模。项目一次设计,于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服务范围为三期工程,主要包括:12万吨/年表面处理废物处置、1万吨/年废活性炭及0.3万吨/年废催化剂协同处置工程等,处理种类包括: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HW17 表面处理废物、HW22 含铜污泥、HW46 含镍污泥、HW49 其他废物(简称“熔炼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试运营。工程包括:熔炼车间、干燥配料车间、氧气站、循环水站、机修车间及物资中心、废活性炭暂存库、物化及污水物理中心(废水处理)、地磅房及快检室、丙类暂存库等。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必须
同时具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竣工环保验收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成功业绩【各不少于一个,分别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熔炼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申领。
1、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1.1、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评审的要求。
1.2、收集本技术服务需要的各项基础资料;
1.3、实施验收监测
监测工作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噪声污染物排放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水淬渣鉴定等。
1.4、总结检测报告
汇总监测数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得出结论,监测结果须具有有效、完整、质量合格且盖有CMA认证章的监测报告,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成交人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主要编制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言、总论、工程概况、环评报告书回顾、验收环境监测及报告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环境影响调查、环境管理与环保投资、调查结论及其他影响调查工作建议等。
表1 验收技术方案主要内容
序号 |
类别 |
主要内容 |
1 |
总论 |
简述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试生产等审批过程,以及工程开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时间等建设情况;叙述验收技术工作承担单位及现场勘查时间;阐明验收目的等 |
2 |
验收依据 |
从法律法规、环评技术文件及其批复、技术规范等方面简述验收依据,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应把行政主管单位针对的变更的批复列入验收依据 |
3 |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简述工程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投资及环保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说明验收范围和内容 |
4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批复要求 |
摘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结论性文字,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审批意见等作为验收技术方案的附件 |
5 |
污染物的排放与防治措施 |
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四个方面详细分析各污染源产生、治理、排放情况;初步调查“三同时”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环境保护敏感区分布情况等 |
6 |
验收评价标准 |
按新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对应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的相应时段作为执行标准。 |
7 |
验收监测内容 |
包括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指标的监测、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监测(环评批复如有此类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需监测数据评价的项目和内容及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中需要填写的污染控制指标;新建部分产生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处理前浓度、实际排放浓度等。验收监测内容同时明确了相应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 HJ/T 397、GB/T 16157、HJ/T 55、HJ/T 91、HJ/T 92、HJ/T 164、HJ/T 365 等相关的技术规范确定。 |
8 |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
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期间工况要求、人员、仪器及水、气、声、固废的全面质量控制 |
9 |
环境管理检查 |
环境管理检查篇章应重点叙述和检查环评结论与建议中提到的各项环保设施建成和措施落实情况,尤其应逐项检查和归纳叙述行政主管部门环评批复中提到的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中应重点注意问题的落实情况。 |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申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协助编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网上申报后报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省厅固废处延续危险废物许可证申报的资料清单要求,指导完善相关资料并协助进行申报资料整理和报送;
2、结合最新环保管理要求对已建成的生产线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能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完成现场整改工作;
3、在正式报送材料前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现场各项工作可满足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要求;
4、材料报送省厅后,及时跟进相关协调沟通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竣工环保验收
1、提交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成果的标准:成交人需保证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与规范,满足专家评审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要求。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
1、提交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等并完成专家评审及取得临时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凭证。
2、成果要求标准:成交人需保证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与规范,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批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人必须应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专业配备齐全,具备丰富经验,各专业能独挡一面,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
2、成交人须根据服务内容制订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方案要求进行采样和监测分析,并提交有效、完整、质量合格且盖有CMA的监测报告。
五、完成时间
(一)竣工环保验收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
2、在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需要的主要资料后,在验收监测工作能满足自主验收专家评审的前提下,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申领
1、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成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
2、在建设单位提交需要的主要资料后,3个月内获取5年期经营许可证。
六、保证金
1、响应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限价的2%)在
项目开标前交纳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公司(银行保函或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未成交的响应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保证金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款后无息退还。
2、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00元)。
4、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帐号:8114801014200219007
七、支付方式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完成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及成功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双方签字之日起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3、成交人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提供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取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等额进度款;
4、成交人完成报告修改,且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开、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档案工作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提供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取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等额进度款;
5、成交人提交三期(熔炼工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6、项目三期(熔炼工程)成功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缴存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款,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返还申请时间为完成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及成功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之日起七日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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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
1、采购限价:¥840,000.00元(注: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限价)
2、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注:固定总价中包括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合同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用;申请表、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支付合同费用前,中标方应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除采购人变更论证范围、主要工程方案、采用新的评价标准或因为采购人原因导致需复测,可协商调整监测价款;由于成交人的监测报告不能达到专家评审会的要求,需部分返工,成交人不另行追加价款。
九、定标
1、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审阅各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分别与每家响应人进行谈判;
(4)各响应人作最后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审及定标: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的,再进行下一轮报价,得出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成交候选人为止。
谈判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谈判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十、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成交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注明“第一轮报价”字样)及报价清单(模板)(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谈判文件中第三条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
6、响应人未到场声明(必须提供,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本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并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响应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三、谈判时间及地址
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方式,有意向的服务单位仅可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10:00(星期三)参与线上谈判开标。
2、响应人必须确保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53
3、参加线上开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腾讯会议参与,会议号:918-801-31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响应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