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2024年度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08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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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2024年度饮用水,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2024年度饮用水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环保热电厂。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为该类饮用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或经销商的授权单位报价人为厂家,则报价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则报价人须提供“与厂家签订的代理/经销合同”或“厂家下发的代理商/经销商授权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品牌经销商的授权单位,则报价人提供“经销商与厂家或代理签订的供销合同”及“该经销商的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报价人须提供同类业绩,业绩不少于一个。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编号 主体名称 货物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建议品牌
1 桶装水 16.8L-19L 76000 农夫、益力、景田
2 瓶装水24支 350-380mI*24支 9200 农夫、益力、景田
备注:1、实际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而定
2、统一一个品牌供货
3、采购人使用的饮水机由报价人免费提供,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负责清洗及维修,饮水机所有权归报价人所有。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水桶周转。
(二)货物要求
1、报价人保证所供货物为原厂正品,货物有效保质期至少3个月。饮用水包装完好无损,水瓶/桶严格密封,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报价人具备国家生产或销售瓶/桶装饮用水许可证;
2、水质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可供人员直接饮用,并需提供2023年国家专业水质检测报告;
3、如报价人所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中,则报价人应提供优于或等同于推荐品牌的产品。同时,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优于或等同于推荐品牌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参数横向对比、检测报告、品牌横向对比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送货要求
1、报价人保证瓶/桶装饮用水在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如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其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2、报价人须加强对送水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避免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3、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全部货物应现场清点验收,送来货物应与采购人需求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在 48小时内无条件更换。
4、报价人接到采购人送水、维修、清洗等要求,一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需的一切工具由报价人负责)。
5、采购人使用的饮水机由报价人免费提供,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负责清洗及维修,饮水机所有权归报价人所有。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水桶周转。
5、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完成时间

自采购人发出供货需求通知之日起,所需物资要求2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每月3日前,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供货对账单,双方对验收合格入库的货物数量及金额核对无误后,报价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前述发票后在45个日历天内向报价人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上月入库货物金额的100%。报价人逾期递交对账单或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一个月付款。

、报价

采购限价(含税):详见表格响应人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编号 主体名称 项目循求/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限价(元/升) 备注
1 桶装水 16.8L-19L 1.09 农夫、益力、景田  
2 瓶装水24支 350-380mI*24支 2.94 农夫、益力、景田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干项目,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配件费、设备费、装卸费(含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人工费、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内容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暂定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报价人。

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清单(报价人根据清单自拟)(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到场声明(未参与现场开标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同类项目的业绩资料(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但必须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十二、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以线下方式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2,192.08元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银行帐号:669170104633
4、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报价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合同期满后,成交人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16 日(星期二)上午10:00。
本项目报价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文件,其中:
(1)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间后到达的拒收报价文件。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无效。
(2)邮寄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必须确保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9- 81219261- 6010

、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价,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成交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报价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报价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8 日
【采购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2024年度饮用水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2024年度饮用水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2024年度饮用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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