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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日期:2023-12-28文章来源:东实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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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原)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以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5日
联系电话:0769-39028827
邮箱:dongshixinneng@163.com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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