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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环保热电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1-18文章来源:东实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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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麻涌环保热电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麻涌环保热电厂技改项目;
    2、选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
    3、建设内容及现有工程情况:
    为积极响应建设东莞市“无废城市”的号召以及维持焚烧炉的稳定运行,对现有项目的一、二期工程进行技改。在现有一、二期项目基础上,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以及厂区内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总掺烧量不大于450吨/天,掺烧比例不超过30%,总处理规模保持1500吨/天不变,生产设施设备均依托原有,不新增构建筑物。
(2)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 t/d,配置2台500t/d的焚烧炉、2台46.96t/h余热锅炉、1台18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现有二期工程为一期的扩建技改项目,规模为500吨/天,配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9.96t/h余热锅炉及1台18MW凝汽式汽轮电机组。现有一、二期工程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500t/d。现有一、二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
    废气:现有一、二期工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垃圾处理焚烧炉烟气,其废气通过“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干法烟道脱酸(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喷射”烟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后排放。
    废水:现有一、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沥液、冲洗废水(车间、道路冲洗)、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垃圾渗沥液及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收集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其他废水则收集进入一般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
    噪声:现有一、二期工程主要噪声源为主要噪声源包括空气压缩机、一、二次送风机、引风机等,此外,垃圾运输车辆也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高噪污染源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使噪声得到有效的削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固体废物:现有一、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脱水后废水处理污泥、飞灰、炉渣等。本项目炉渣出售给厂外制砖厂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后送东部环境园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项目运营产生的备用除臭装置的废弃活性炭、废水处置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均投入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除尘系统废弃布袋属于危险废物,运送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企业的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联系人:庄工;电话:13728304021;邮箱:61661360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州粤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A2栋415房,联系电话:13570487701,邮箱:23105903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模板格式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广州粤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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