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05-30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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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单位提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3、项目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0 个工作日完成《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东莞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dshuanbao.com.cn/)。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境外制造厂商可直接投标或通过境内子公司投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次不接受贸易性代理单位投标, 但接受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服务性代理人投标。
3、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
4、自2020年起,至少具有1个针对飞灰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管理咨询相关服务业绩。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立项核准批复,原计划建设飞灰填埋处置库容176万立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渗沥液处理系统、附属公用工程、生活管理设施、运输转移系统等设施。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新东粤拟对二期项目建设规模进行调整,分阶段实施二期项目建设。在确保二期项目规范建设运营,且总体建设库容不变的前提下,减少运输转移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生活管理设施建设内容。将渗沥液委托给外部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环境保护指标均符合环评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司拟开展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工作,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服务内容
(1)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了解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环评审批相关信息,开展二期项目非重大变动前期调研工作;
(2)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文件内容的差异,并收集本技术服务相关的各类地形、气象、污染源等资料。按最新的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定、规范、导则,要求收集开展本项目重大项目变更论证报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结合前期调研情况,编制《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原环评主要内容工程回顾;②建设内容变动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③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变动情况(包括水气声固废);④污染物变化环境影响分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生态等对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⑤结论。
(4)组织行业专家评审《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3、成果要求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的《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2)取得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专家意见。
五、服务工期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完成《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六、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在10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2)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3)付款项时,中标人应提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
采购限价:¥ 241666(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如有);
6、合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7、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保证金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仟捌佰叁拾叁元整(¥4833.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谢岗支行
账号:21001019001002712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成交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5、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2  6615:00
2、开标地址: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可导航“汇进车行-南门”,其正对面保安亭进来即可)。
3、原则上响应人应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提交的,应确保邮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现场(顺丰送至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63982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报价函上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如单价乘以数量合计后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疫情期间,凡是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响应人代表均需提供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场。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
20 22 年 5 月 30 日
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公用设施环评非重大变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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